泛海公益基金会
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计划报告
2014年12月30日
各位理事,各位监事:
我向理事会报告泛海公益基金会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工作计划,请审议。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即将过去,泛海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各位监事及各有关方面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卢志强副理事长七次理事会重要讲话精神,勤奋工作、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成绩。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圆满完成全年及今后的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公益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公益项目开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4年1—12月份,共实施9个项目,捐赠金额8,731.1356万元。其中,延续长期项目2个,新实施一次性捐赠项目7个。同时,协商制定《2015—2020年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泛海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规划》,签订2015—2019年捐赠协议书;参加了玉树社会捐赠资金灾后重建项目检查工作。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延续长期项目的实施情况
(1)“泛海彩虹基金”项目
2014年是我基金会同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就“泛海彩虹基金”项目五年合作协议的最后一期,2014年在重庆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分别实施了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
“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是2010年起连续五年实施的公益项目,通过创新项目服务模式,连续五年长期实施,收效显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该项目由泛海公益基金会分5年每年捐赠1,000万元,共捐赠5,000万元,会同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和地方政府,2011年7月在重庆,2012年9月在云南省昆明市,2014年9月在甘肃省兰州市分别启动。扶持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每个创业项目可以获得2—5万元不等的创业资助金,还可以享受创业培训、场地扶持、社保补贴等一系列政策优惠。
项目实施以来,受助创业项目发展势头良好:一是四年共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626个(重庆466个,昆明120个,兰州40个),这些创业项目知识、科技含量较高,符合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和趋势。二是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就业质量较高,共带动6,000多名大学生(重庆4,000多名,昆明1,500多名,兰州500多名)就业。三是创业项目成活率较高,创业项目一年成活率90%以上,两年成活率80%以上。四是创业项目经济效益较好,比受助前有较大幅度提升。五是培养锻炼一批创业经营管理人才,为大学生创业做出了榜样,为今后更好的发展提供了人才。
2014年按年度计划捐赠1,000万元,用于开展第五期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项目,共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160个(重庆80个,昆明40个,兰州40个),带动2,000多名大学生(重庆1,000多名,昆明500多名,兰州500多名)就业。
通过近五年来支持、资助大学生创业的工作实践,2014年我们共同总结出“公益慈善组织统筹、社会企业捐助、地方政府支持、受益群体参与”这种行之有效的公益慈善工作服务模式。这种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帮扶服务于大学生创业的工作机制被称为“泛海模式”。重庆市参照这种做法,把创业的主体扩展到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等群体,参照“泛海模式”开展创业。并举办以上各方人员参加的“泛海扬帆杯”创业大赛,推动全社会的就业、创业工作。昆明市于2014年5月17日举办了“‘泛海扬帆行动’昆明大学生创业成果暨产品交流会”,昆明一期、二期资助的80个项目全部参加了此次交流会,进行集中展示。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习“泛海模式”,拿出50万元引导大学生创业,并成立“云南泛海创业研究中心”,专门研究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泛海模式”。云南省政府和昆明市政府也决定从明年开始,除了政策配套外,每年拿出500万元、200万元资金在云南省和昆明市参照“泛海模式”,扶持更多大学生创业。
“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2014年3月1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实施情况的有关报告上作出“关于创新大学生就业创业机制的建议值得重视。要研究鼓励行业企业、公益组织参与帮扶,拓宽金融扶持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调动各方力量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批示。2014年3月21日,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市委书记孙政才也作出重要批示。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财政部部长助理余蔚平,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原云南省省委书记秦光荣等领导先后就此作了重要批示,对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遵照延东副总理批示,2014年5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文件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充分动员社会其他资源,激发大学生创新活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我们资助开展的“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为大学生创业探索了经验,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也为文件的下发尽了绵薄之力。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卢志强副理事长高度重视,先后作出六次批示、指示,我们遵照指示、批示,在建兵副总领导下,同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一道制定项目方案、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评审评估、举办培训讲座、组织调研指导和经验总结等活动。在保证项目顺利有效实施的同时,使我们增长了才干,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水平,不仅为我们今后更好的实施泛海远航大学生创业发展项目提供了保证,也为我们更好的做好基金会工作,为公益事业做更大的贡献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2)协商制定《2015—2020年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泛海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规划》,签订2015—2019年捐赠协议书
2014年3月13日,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理事长魏礼群、名誉理事长王金祥与卢志强副理事长就继续深入合作开展“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举行了会谈。
按照会谈精神,5月27日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向我们提交了《2015—2020年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泛海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规划》(草案)(以下简称《战略合作规划》(草案))。接到《战略合作规划》(草案)后,我们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卢志强副理事长关于此项工作的6次重要批示、指示;二是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批示、指示,我们对四年来双方合作开展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对开展的366个项目进行了深入分析;三是以领导批示为指针和遵循,以四年总结为基础和借鉴,对《战略合作规划》(草案)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的修改;四是向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反馈了我基金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此进行了沟通和协商;五是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将按沟通和协商的意见,报经领导审定后的《战略合作规划》(送审稿)提交我会;六是我们收到此件后,及时报送基金会领导审批;七是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的批示做好签订《2015—2020年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泛海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规划》准备工作。
2014年9月25日—29日,受卢志强副理事长委派,李建昌秘书长等参加了由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重庆市人社局等部门共同举办的“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成果展,发布《泛海扬帆——重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纪实》专集,出席“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座谈会,代表泛海公益基金会与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签署2015—2019年捐赠协议书等系列活动。该协议书约定,泛海公益基金会在第一阶段捐赠5,000万元的基础上,2015年至2020年期间,再捐赠5,000万元,在重庆市、山东省、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开展第二阶段的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深入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逐步实施泛海远航大学生创业发展项目,培养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之星,做大做强一批大学生创业明星企业,为大学生创业,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市委书记孙政才及市长黄奇帆等领导对以上活动高度重视,9月26日同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理事长魏礼群、名誉理事长王金祥及泛海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建昌进行了会谈。孙政才书记、黄奇帆市长对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给予充分肯定,对卢志强副理事长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的高风亮节予以高度赞扬。
(3)“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项目
2012年6月,基金会捐赠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300万元设立“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用于表彰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2012年6月6日在北京举行颁奖仪式,向60名非遗传承人颁发了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卢志强副理事长应邀出席了颁奖仪式。2013年6月6日,“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向60位非遗传承人颁发了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基金会主管领导、集团公司副总裁徐建兵应邀出席了颁奖仪式。
2014年6月6日,“第三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和“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奖”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向60位非遗传承人颁发了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泛海公益基金会发起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而获得“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贡献奖”,基金会主管领导、集团公司副总裁徐建兵代表集团公司出席颁奖仪式并接受荣誉证书、奖牌。2014年12月1日,基金会向中国艺术研究院捐赠3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第三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项目。
2、新项目开展情况
(1)资助“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
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实施“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旨在藏区开展咨询义诊、培训、发放健康知识和用品礼包等活动,为藏区群众提供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将重点在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五省(区)17个地(市、州)的21个项目县(市、区)开展,惠及200万藏区人口,40,000户新生儿家庭。
2014年3月6日,基金会向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项目。
(2)“资助中国光彩事业‘六安行’、‘西藏行’、‘赣州行’及‘感恩革命老区延安行’活动”项目
2013年中国光彩事业“六安行”、“西藏行”、“赣州行”及“感恩革命老区延安行”活动由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积极参加支持当地公益事业。
2013年7月18日至19日,以“弘扬延安精神、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感恩革命老区延安行”活动在革命圣地延安举办。卢志强副理事长应邀出席了活动。
2014年4月7日,基金会向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捐赠800万元,用于支持组织实施中国光彩事业“六安行”、“赣州行”、“西藏行”及“感恩革命老区延安行”等公益项目。
(3)“资助‘中国故事·大地之歌——叶小纲交响作品音乐会’”项目
2013年7月,我们捐赠200万元支持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中国故事’——叶小纲交响作品美国演出”。
今年11月6日、7日,“中国故事·大地之歌——叶小纲交响作品音乐会”在德国萨尔布吕肯、慕尼黑分别演出,2015年元月将在美国华盛顿演出。基金会作为本音乐会的支持单位,今年4月22日、7月3日、10月22日分别捐赠250万元、100万元、131.1356万元,共481.1356万元,用于支持音乐会演出活动及相关后续项目。
(4)“资助中国光彩事业‘信阳行’、‘南疆行’活动”项目
为支持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中央统战部、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今年5月、8月分别组织“中国光彩事业‘信阳行’、‘南疆行’活动”。基金会秘书长李建昌等应邀参加活动,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2014年8月25日,基金会向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用于开展2014年中国光彩事业“信阳行”、“南疆行”活动,改善当地群众民生,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弘扬光彩精神。
(5)“资助云南鲁甸抗震救灾”项目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后,卢志强副理事长高度重视,当即指示迅速了解情况,做好捐款准备。并召集集团领导及基金会秘书长李建昌研究支持云南昭通鲁甸抗震救灾工作,决定捐款1,000万元用于支持抗震救灾。
2014年9月5日,基金会向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捐赠1,000万元,用于支持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民政部领导感谢卢志强副理事长及泛海公益基金会的捐赠,并表示要把卢副理事长和泛海的善款用好。
(6)“资助中国朝鲜族少年报社建设采编系统和开设网站”项目
《中国朝鲜族少年报》作为中国朝鲜族少年先锋队队报,具有62年的历史,是一份全国最早的、唯一的少数民族文字的少年报,曾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地方各级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多年来,为全国朝鲜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2014年9月5日,基金会向中国朝鲜族少年报社捐赠150万元,用于支持其建设采编系统和开设网站,提高报纸质量,增强报纸的功能,以满足当前不断增长的全国广大朝鲜族少年儿童高质量的阅读需求。
(7)“资助中国国际经济研究和交流活动”项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是2009年经民政部批复成立的社团组织,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五年来,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着力做好研究、咨询、交流和信息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是由国经中心发起主办,并经民政部批准设立的专项基金。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精神,国经中心将进一步扩大与相关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逐步增加国经基金规模,加大对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支持力度。
2014年9月22日,基金会向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交流基金捐赠3,000万元,用于支持和资助符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国际经济研究与交流项目。
3、参加玉树社会捐赠灾后重建项目检查工作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社会各界踊跃捐款。中国泛海集团向中华慈善总会捐赠1亿元,用于开展灾后重建项目。
2014年8月25日—29日,应中华慈善总会邀请,卢志强副理事长委派李建昌秘书长参加了由中华慈善总会组织的玉树社会捐赠资金灾后重建项目检查。泛海捐赠的1亿元中,4,529.44万元用于玉树州所在地结古镇的恢复重建,5,470.56万元用于果青(泛海)新村的建设,捐赠资金共修建477套住房,总面积为25,000平米,受益人口1,668人。玉树州政府及受益村民对卢志强副理事长及泛海表示崇敬和感激之情。
二、财务工作情况
(一)2013年底非限定性净资产为20,004.78万元。
(二)截止2014年12月末,泛海公益基金会发生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1、基金会累计实现收入9,102.73万元,主要包括:
捐赠收入7,967.14万元,全部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赠。
其他收入0.17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1,135.42万元,系根据2010年和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协议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收取的其理财收益。
2、基金会累计发生各项支出9,100.17万元,主要包括:
捐赠支出8,731.13万元,较规定年度捐赠支出总额1,600.38万元,多捐赠了7,130.75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捐赠指标。
管理费用为305.44万元,全部为行政费用类支出,预计本年行政类费用支出预计不会超过限额指标。
营业税金及附加63.58万元,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收取的常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收益1,135.42万元的税金。
筹资费用0.02万元,全部为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3、截止12月末,非限定性净资产期末余额为20,007.34万元,保证了非限定性净资产大于原始基金2亿元这一硬性指标,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2014年财务所做主要工作:
1、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要求,办理基金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事宜,并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进行基金会2013年度中央在京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顺利通过银行账户年检审查;
3、进行基金会2013年度审计工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基金会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按时完成国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地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确保税款按时缴纳。做好基金会纳税筹划、数字证书的更新,保证基金会税务情况良好;
5、执行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和收支结算纪律,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基金会2013年度的年检、统计年报表的填报等相关事宜。
三、内部管理工作
(一)把学习贯彻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
1、整理、下发《卢志强副理事长在泛海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3月28日召开了泛海公益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卢志强副理事长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是做好基金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保证。会后,根据讲话录音和会议记录抓紧整理,报审后印发各位理事、监事、专家委员会筹备组负责人及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责任分解意见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卢志强副理事长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年工作计划,制定了《关于卢志强副理事长重要讲话及2014年工作计划的落实责任分解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包括总体要求、责任人员、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考核评比五部分。《意见》的制定使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既明确责任,又提高工作效率,并为考核评比提供标准和依据。
3、及时将修订后的《泛海公益基金会章程》、监事免职事项报上级部门核准备案
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泛海公益基金会章程》(简称《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在理事会结束后即将修订后的《章程》报中央统战部、民政部审查备案。民政部于5月28日下发《基金会章程核准通知书》核准修订后的《章程》生效,并在基金会网站发布。我们办理更换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财务负责人变更及免去财务负责人监事的议案。按照有关规定,会后即填写《基金会理事、监事变动申请表》报中央统战部、民政部审查备案,民政部于5月8日下发《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通知书》核准监事免职生效。
(二)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和基金会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1、按规定做好2013年检工作
按照民政部2013年基金会年检工作新的规定,向民政部及时报送《泛海公益基金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泛海公益基金会2013年度审计报告》、《泛海公益基金会2013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014年8月6日,民政部公告第324号《基金会2013年度检查结论公告》中,公告泛海公益基金会等78家基金会2013年度检查结果,泛海公益基金会为合格。基金会按照要求在《公益时报》上刊登了工作报告摘要。
2、细心做好统计工作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对2013年度基金会法人登记情况、业务活动情况、信息化情况等进行了自检、自查和统计,并于2月28日按时上报北京市统计局,市统计局验收合格。
3、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荣获4A等级,实现了“保三争四”的工作目标
2013年4月—9月,按照民政部关于成立3年以上的基金会均需参加评估的要求,经过近7个月的工作,我们向民政部上报了评估材料和财务审计报告,接受了民政部组织的专家组实地考察。今年5月22日,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进行公告,公告参与评估的基金会有2家获得5A等级,9家获得4A等级,12家获得3A等级,1家获得2A等级。我基金会首次参评即获得4A等级的突出成绩,在非公募基金会中名列前茅,实现了“保三争四”的工作目标。这既是对基金会成立以来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褒奖,也是对今后更高要求的激励和鞭策。
4、参加“中国慈善论坛”
应中国慈善联合会的邀请,李建昌秘书长等于8月16—17日在北京参加了“中国慈善论坛”。“中国慈善论坛”分为“论坛”、“第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发布典礼”、“赴内蒙古呼市老牛基金会实地考察”以及公益项目展览四项内容。参加此次活动,使我们有较深的感受和体会:一是党和国家对公益慈善事业越来越重视;二是通过参加论坛,与其他基金会交流,学习到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做好我们基金会的工作很有借鉴作用;三是“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在两次会场的中心位置展出,受到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激励我们要更加努力做好基金会工作。
5、积极做好卢志强副理事长参加“全国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经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表彰一批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遵照基金会领导的指示,我们及时填报了相关评选材料。2014年10月17日,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卢志强副理事长作为“全国社会扶贫先进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并同其他先进代表一道,在会上接受 “全国社会扶贫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6、配合集团公关中心编写《2013年中国泛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积极配合集团公关中心编写《2013年中国泛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认真填写《企业社会责任信息采集表》,提供相关图表信息以及《泛海公益基金会2013年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计划》和上报全国工商联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典型案例》等材料,详细介绍相关情况,为《2013年中国泛海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顺利发布作出努力。
7、两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主持的《慈善事业法》立法专题研讨会
去年底,全国人大将民政部牵头起草“慈善事业法”改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牵头。受中国慈善联合会邀请,6月22日、11月16日李建昌秘书长两次参加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主持的《慈善事业法》立法专题研讨会。6月22日的研讨会围绕慈善税制立法和慈善组织与慈善服务立法两个专题展开。李建昌秘书长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关于税收优惠问题的讲话和指示以及建兵副总的要求,重点对股权捐赠免税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11月16日的研讨会围绕四个关键方面问题展开:一是募捐与捐赠立法中的关键问题、二是慈善财产管理和使用立法中的关键问题、三是慈善监管立法中的关键问题、四是慈善事业立法中的法律责任。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及建兵副总的指示和要求,李建昌秘书长就“募捐与捐赠立法中的关键问题”的第七个问题“如何顺畅不动产捐赠、股权捐赠的渠道”讲了意见。主要为:一是国外对我国慈善的评论。评论认为中国的富豪如何处置自己的财富甚至有可能改变整个国家,此问题至关重要;二是当前我国的民营企业家慈善意识日益增强,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慈善捐赠股权的重大捐赠已经出现,如果支持引导得法,将会大量涌现,对我国慈善事业将是巨大贡献和促进。正因如此,李克强总理在今年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上提出要进行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试点;三是鉴此在《慈善事业法》中一要支持、鼓励、规范股权捐赠。对捐赠股权要确定法律地位,给予优惠鼓励,程序简化便捷;二要切实保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捐赠者对捐赠股权的指定用途权、监管权和冠名权。以鼓励、促进股权捐赠顺利进行,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对于以上意见,与会者认为是应该重点关注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应在相关条款中予以明确和强调。
8、努力做好“2014年度中国慈善推动者”推选工作
由中国慈善联合会主办的“第五届中国慈善年会”将于2015年1月召开,本届年会将发布“2014年度中国慈善推动者”,以表彰一年来通过创新的思想、政策、组织、服务、管理、技术等创新性地解决社会问题,推动中国慈善事业进步的个人、团队和机构。11月13日,我们收到中国慈善联合会来函,鉴于泛海公益基金会长期以来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卓越贡献并具有广泛影响力,诚挚邀请我基金会参加“2014年度中国慈善推动者”推选工作。11月24日,我们遵照卢副理事长指示,报请中央统战部作为推荐单位,以“泛海公益基金会”名义参加“2014中国慈善推动者——年度服务创新推动者”推选。11月28日,中央统战部不仅同意作为推荐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而且以办公厅名义出具推荐函,详细介绍基金会成绩,予以重点推荐。这是对基金会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卢副理事长的重视和评价。
9、泛海公益基金会名列“中国最有担当十大民营企业基金会排行榜”
基金会中心网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牵头,国内30多家基金会联合设立,并经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的基金会行业交流平台。今年12月19日,基金会中心网根据各类基金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推出“中国年度基金会排行榜2014”,公布基金会行业之最。其中泛海公益基金会名列“中国最有担当十大民企基金会”榜单第五名。这既是基金会行业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也是社会公众对泛海履行社会责任,从事公益事业的高度赞赏,同时也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
10、泛海公益基金会第一批获得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财政部网站于12月26日正式公布了获得2014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149家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泛海公益基金会名列于此次公布的名单中。这是泛海公益基金会继2011年、2012年、2013年后,继续获得2014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按照财税部门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此资格一旦获得,只要基金会年检结论合格就保持延续,财税部门每年确认,无需按年度重新提交审核申请材料。
(三)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
1、开通基金会网站
今年4月9日8时基金会网站正式开通运行。按照《泛海公益基金会网站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对网站进行常态性的管理,及时发布信息、公布有关情况,充分发挥网站展示基金会形象、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
2、认真做好公益展厅建设筹备工作
遵照卢副理事长批示和指示,认真做好公益展厅的筹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准确领会领导指示精神,参照以前展厅设计方案,密切结合基金会工作提出展厅设计的初步意见;二是全体工作人员对初步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初步方案框架;三是以此为基础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参观、借鉴其他展馆,充实、完善展厅设计方案。目前已将展厅框架方案上报基金会领导,待领导审批后,我们将按照审批意见充实框架方案后形成初步方案,待成熟后,拟以此为蓝本请专业公司设计展示方案,修改、完善后报批。
3、及时报送基金会工作情况
基金会严格执行《泛海公益基金会会议制度》,坚持周例会、月小结、半年总结、全年总结的工作制度,共计形成106期《基金会工作简报》,每周及时呈报基金会工作小结和工作安排。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后,及时写出工作报告,保证了领导与工作人员的信息畅通和上传下达,既使领导及时了解情况、给予指导,又使全体工作人员了解领导意图,工作有的放矢。
4、提高员工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遵照卢副理事长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壮大工作队伍的要求,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一是召开以“风控监察”为主题的工作人员会议,传达集团公司加强员工风控监察的精神,对基金会员工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二是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交流和公益慈善业内交流活动;三是基金会每季度安排一次员工培训,由基金会工作人员轮流讲课,每位工作人员就自身的工作经验、心得体会向大家进行汇报和交流;四是基金会党员小组开展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五是配合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做好基金会员工的社会招聘和内部选拔工作。
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要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重要讲话精神和理事会决议,按照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工作计划努力做好基金会全年工作。
一、公益项目工作
(一)项目实施计划
2015年,我们要继续加强与合作方合作沟通,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协议,继续实施2个延续长期项目,认真抓好《2015—2020年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泛海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规划》实施工作,做好2014年已捐赠7个项目的跟进、总结工作;遵照理事会领导指示,谋划捐赠新的公益项目。具体工作情况列表如下:
1、继续实施好长期项目
(1)“泛海彩虹基金”项目
按照2010年7月与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今年是第一阶段的最后一年,我们要做好“泛海扬帆行动”重庆五期项目,昆明四期项目,以及兰州二期项目的实施工作,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的各项任务,并全面总结五年来的项目成果、基本经验和注意的问题,为2015—2020年第二阶段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认真抓好《2015—2020年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泛海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规划》实施工作
根据第二阶段战略合作捐赠协议及战略合作规划,与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继续密切合作,做好第二阶段泛海远航大学生创业工作:
①合理安排第二阶段五年的捐赠资金,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
②确定专人,同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共同设立“泛海扬帆行动”项目办公室;
③制定并上报2015年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及年度执行计划;
④领导审批同意2015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预算及年度执行计划后,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3)“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项目
继续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沟通,做好以下工作:
①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收集整理项目实施有关的文字资料、图片;
②做好年度项目评估、总结。
2、及时了解、总结一次性捐款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捐赠协议的规定,对2014年度一次性捐款项目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1)资助“光彩·西藏和四省藏区健康促进工程”项目,资助“中国光彩事业‘六安行’、‘西藏行’、‘赣州行’及‘感恩革命老区延安行’活动”项目,资助中国光彩事业“信阳行”、“南疆行”项目3个与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合作的项目
与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保持沟通,按照捐赠协议做好以下工作:
①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②收集整理项目实施的有关文字资料、图片;
③做好项目年度评估、总结工作。
(2)资助“中国故事·大地之歌——叶小纲交响乐作品音乐会”项目
与叶小纲老师方面保持沟通,按照捐赠协议做好以下工作:
①了解捐赠款的使用情况;
②项目结束后,收集整理与音乐会有关的文字资料、图片;
③做好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3)资助云南鲁甸地震抗震救灾项目
与云南省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保持联系,了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4)资助中国朝鲜族少年报社建设采编系统和开设网站项目
与中国朝鲜族少年报社保持联系,按照捐赠协议做好以下工作:
①了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②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文字资料、图片;
③根据中国朝鲜族少年报社的安排,参加项目相关的活动;
④采编系统和网站建设好之后,做好该项目的评估、总结工作。
(5)资助中国国际经济研究和交流活动项目
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保持沟通,了解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文字资料、图片,做好项目的年度评估、总结工作。
3、遵照理事会领导指示,谋划捐赠新的公益项目
(1)资助武汉大学战略管理研究院项目
遵照卢副理事长指示,完成向武汉大学战略管理研究院捐赠200万元的相关工作。
(2)根据2015年公益事业要求,遵照理事会领导指示,及时与拟资助方联系沟通,了解情况,搞好论证,提出意见建议,谋划新的公益项目,高效落实理事会领导决策。
二、财务工作
(一)按照领导指示,参照协议规定,做好项目捐赠款的划拨工作,做到捐赠款的划拨及时、准确;
(二)负责接受并配合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等工作;
(三)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做好2014年度基金会银行账户年检工作;
(四)做好基金会的税务申报、纳税筹划、数字证书的更新以及发票申购等有关涉税事务;
(五)严格执行《泛海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纪律,及时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做好基金会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季度财务报表;
(六)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2015年捐赠支出不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努力增加捐赠收入,按规定核销各项费用支出,确保非限定性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
(七)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指示和建兵副总、英伟副总要求,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关于认真开展股权慈善捐赠试点的精神,进行调查研究,就股权捐赠税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内部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第一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精神
一是抓紧整理卢副理事长重要讲话,审定后印发,认真学习贯彻;二是按照卢志强副理事长重要讲话精神和审议通过的2015年工作计划,制定任务落实责任分解意见,明确责任、落到实处、定出时限、抓出成效,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圆满做好2014年度年检工作
基金会已经连续四年在年检工作中取得合格。2015年要按照民政部年检要求,准备好基金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照要求3月底前经中央统战部审核后报民政部,以顺利通过2014年度年检。
(三)抓紧建设公益展厅
一是基金会领导批准展厅方案后,以方案为蓝本抓紧联系专业设计公司尽快提出展厅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二是经领导同意后抓紧建设,争取尽早建成;三是公益展厅建成后,要做好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同基金会网站相辅相成,充分发挥基金会对外展示公益成果和社会责任平台的作用,也为泛海集团成立30周年庆典增光添彩。
(四)努力争取“2014年度中国慈善推动者”表彰,积极准备2015年度“中华慈善奖”参评,2015年度再获“双喜临门”
2014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后文简称“《国务院意见》”)正式发布。《国务院意见》指出: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国家对为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法人或组织予以表彰。民政部要根据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组织实施好评选表彰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好的慈善氛围。
根据《国务院意见》的要求,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一是11月28日已将中央统战部推荐基金会参评2014年度中国慈善推动者的函和参评材料报送中国慈善联合会,要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在2015年元月年会上受到表彰,并为获得“中华慈善奖”打好基础、创造条件;二是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民政部组织的“中华慈善奖”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2015年将进行第九届“中华慈善奖”的评选工作。对此项重要工作,我们要抓紧准备、争取主动,加强与民政部“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了解评选情况,同时,加强同其他基金会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材料、数据、图表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参评的各项准备和申报工作。2014年我们“双喜临门”,经过努力,争取2015年度再获“双喜临门”的好成绩。
(五)做好股权捐赠、金融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等重要问题调查研究工作
《国务院意见》指出,探索捐赠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抓紧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落实和完善慈善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支持慈善组织为慈善对象购买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捐助慈善事业。我们要遵照卢志强副理事长关于股权捐赠、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等问题的指示,一是加强学习和调查,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二是与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及其他基金会保持联系和沟通,努力争取得到支持;三是就重要问题,按照领导的指示,有针对性地写出调查研究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六)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
一是制定有基金会特色的考核激励办法;二是积极组织员工参加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交流和公益活动;三是配合集团人力资源总部做好基金会员工的社会招聘和内部选拔,充实基金会人员队伍;四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小组活动,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活动。
2014年,基金会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同卢志强副理事长和理事会对我们的厚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对实施的公益项目监管、跟踪不够;二是工作制度虽已下发执行,但严格执行尚有差距;三是工作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公益慈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有发展潜力、有慈善之心、热爱慈善事业的人员需进一步充实。以上问题直接影响基金会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2015年我们要发扬光大成绩,切实改正不足,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工作,更加圆满完成任务,不辜负卢志强副理事长和理事会对我们的厚望,在新的一年做出新的成绩,为基金会的长远发展,为泛海的公益事业作出新的贡献。